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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网店新规办照标准面临考验

互诺科技:2008-08-27 15:39     阅读数:       标签:

核心提示:就在北京网店新规开始实施近一个月后,上海网店新规的出台已经越来越近。然而,北京网店新规出台前后引起的许多争议应该引起上海的注意,最近还有报道称北京网店新规实施近一个月以来还未查处无照网店。

就在北京网店新规开始实施近一个月后,上海网店新规的出台已经越来越近。然而,北京网店新规出台前后引起的许多争议应该引起上海的注意,最近还有报道称北京网店新规实施近一个月以来还未查处无照网店。关键是,上海对诸如办照标准、如何收税等诸多问题上,还需要非常仔细地调研,因为从北京的情况看,上海网店新规面临的考验也肯定不小。

一、上海网店新规办照标准面临考验

上海网店新规面临的最大考验是办照标准。

前期,曾报道上海准备采取“划区法”,即把网络经营者在其网站上划出“娱乐区”和“商务区”两块,“准商人”先在“娱乐区”练练手,熟练以后再办照,正式晋级为“商人”。

然而,最近,在上海人大代表与网民的“谈谈电子商务立法”的在线聊天实录中,上海百联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凌震提出了“谋生论”。他认为,对个人来说,如果并非将网上交易作为谋生手段,不需进行工商登记;如果将网上销售作为谋生手段,则必须经过工商登记、履行合法的手续,照章纳税之后,才能取得合法地位。

陈永东认为,不管“划区法”与“谋生论”两种说法是否统一,都需要认真地进行细化。因为政府监管法规必须具有可实施性。前期北京的网店新规中对办照门槛中网店扰民界定、营利性界定都比较模糊,就造成了实施上不小的难度。

对于“划区法”,需要工商部门与主要的C2C网站进行配合,制定合理的划区方法与界限,从而能科学地区分“娱乐区”和“商务区”。

对于“谋生论”,更需要工商部门有一套细则与标准,能够科学合理地区分一个卖家是否将网上销售作为谋生手段。有人提出,有正式工作的人员兼职网上开店为非谋生手段,下岗失业人员网上开店为谋生手段。但是,还需要很仔细地制定细则。

二、一个值得思考的例子

我们可以通过一些例子来说明“划区法”与“谋生论”都需要研究与细化的地方。

比如,一种情况:虽然是下岗失业网上开店半年,但网上开店收入每月在2000元以下;另一种情况:虽然是兼职网上开店3年,但网上开店收入每月在5000元以上。

对于第一种情况,按照“划区法”,可能属于“娱乐区”,不需要办证;而按照“谋生论”,可能属于“谋生手段”,就需要办证。

对于第二种情况,按照“划区法”,可能属于“商务区”,需要办证;而按照“谋生论”,可能属于“非谋生手段”,就不需要办证。

这样看起来,实际上,在某些情况下,“划区法”与“谋生论”是矛盾的。因此,不论哪种方法,都需要充分考虑各种可能的情况。

三、上海网店新规面临的其他考验

其实,除了办照标准的考验之外,上海网店新规还面临着与北京网店新规类似的问题,主要有:

1、政府管理部门何时介入监管?

有些地区、有些类型互联网商业活动可能刚刚起步,政府管理部门的介入可能会阻碍这种商业活动的发展。前期有许多人士认为,象C2C等类型的商业活动也许可以先由交易平台网站更好地管理起来。

2、政府监管的主要对象是谁?

目前,经过一些争论后,国内多数地区认为政府监管的主要对象应该是网络经营者或网络交易平台网站。然后,由网络经营者来监管在其平台上进行商品销售的各个网店。相对来说,这种思路是比较清晰的,也相对更容易操作。

3、政府监管的主要定位是什么?

应该承认,政府监管的主要目标是扶持、规范互联网商业市场,但应在一些环节上具体体现出来。例如,办执照能否可以减免收费并加快办理流程,能否可以在网店开业最初几年减免税收。希望监管部门在监管的同时,能使一些对促进就业、方便消费者有利的互联网商业行为得到应有的扶持。

4、互联网无疆界性与地区性法规如何协调?

一个地区性的法规能否有效地在无疆界的互联网上实施?如何建立健全相应的互联网法律体系,都是摆在政府管理部门面前的问题。在北京的网店新规实施前后,已经有许多商业为逃避监管,将注册地改成北京以外的地方。

5、网上开店是否收税?

这个问题仍不明朗。目前,多数的观点认为,至少在一个网店开业的一两年,应该以扶持为主,以不收税或少收税为宜。

6、如何界定网上店铺是否为个体工商户?

因为在目前的淘宝与易趣等C2C网站里,许多号称为“C”的卖家并非个体工商户。最近国家决定停止征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而在C2C网站首先得有明确卖家是否为个体工商户的标准。

希望上海在电子商务监管的相关法规制定过程中,多听取包括卖家与买家在内的各方意见,集思广义,深入研究,争取把好事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