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消息,据国外媒体报道,谷歌近日针对“‘Android侵权”事宜做出了回应,并向原告提出索赔。
今年4月,美国伊利诺斯州一家名为Android Data的软件开发商起诉谷歌,称谷歌Android平台侵犯其商标权。
Android Data公司创始人埃里克·施佩希特(Erich Specht)称,他1999年创建Android Data公司,2000年6月对“Android Data”申请商标保护,2002年10月获得美国专利商标局批准。
2007年11月,谷歌与30多家业内企业成立了开放手机联盟(OHA),共同开发Android开源移动平台。
对于这其诉讼,谷歌近日做出了回应:“这根本就是一起‘没有必要’的诉讼。我们已经诚心地申请了Android商标,有权利在手机上使用该品牌。”
同时,谷歌要求Android Data赔偿律师费,进行惩罚性赔偿。此外,希望美国商标专利局能取消“Android Data”注册资格。
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中路313号康富来国际大厦1203-1205室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7号安徽大厦创展中心18楼14-17室
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895号申亚金融广场18楼D2-10
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万科金融中心3313室
Copyright © 2003-
互诺科技, All Rights Reserved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0282号 粤ICP备0901937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