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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当网商业欺诈案11月开庭

互诺科技:2009-09-25 10:28     阅读数:       标签:

今年6月,前当当网数码事业部总经理黎峰因股权问题将当当网告上法庭,但由于当当网母体公司电子商务中国有限公司注册地位于开曼群岛,导致这一案件迟迟未能开庭审理。正当黎峰等人无奈发愁之际,此案主审法官亲自在当当网门口守候4个多小时,将传票顺利送达当当网母公司负责人余渝手中。据悉,该案件将于2009年11月25日在北京二中院正式开庭审理。

根据当事人黎峰介绍,2005年4月,当当网以在开曼群岛注册的电子商务中国有限公司以及在北京注册的北京科文书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黎峰签订协议,正式收购黎峰与其合伙人创办的010buy.com。2006年,电子商务中国有限公司以010buy.com被收购后第一年的最终业绩评估,决定授权给黎峰等人共计10万股电子商务中国有限公司股票,并得到了当当网董事会会签。当时双方约定,如果电子商务中国在2007年4月以前没有上市,或者没有使出让对方获得的当当网的股票变现,黎峰方面有权要求电子商务中国以第一年度实际调整后的价值,回购出让方获得的电子商务中国的股票。

2006年5月,黎峰开始就多次请求当当网发正式的股权证,直到07年初,仍然以种种借口未予办理,从2007年5月开始,他就给李国庆和俞渝多次发邮件、打电话要求兑现,但李国庆当时以在开曼办手续很复杂为由搪塞,由于当时他还在当当工作,只能以相对温柔的方式讨要,直到2008年5月他离开当当网该问题依然没有解决,在此后他多次找到俞渝,要求解决这个问题,俞渝表示说“你有协议怕什么,我们会办理的。”在此后,他委托律师发函,但依然没有任何进展。直至同年10月,他向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当当网支付应付款项及利息共计420万元人民币,此后,当当网派副总裁邱玉栋与其商讨具体价格,之后又派律师表示,只愿支付200万人民币,但这一提议旋即遭到他的反对。对于为何当当网只愿支付200万人民币的价格,他认为与中国法律规定与外资企业的这种债务关系(实际上,当当网与众多的网络公司一样,是在开曼群岛注册,从法律上来讲,并非是中国公司)是相对复杂的,不仅将诉讼送达开曼群岛需要耗费时间,而且在开曼极有可能无人接收,从而还需退回国内再进行公示送达,这期间需要耗费将近1年时间,这对于他个人而言,消耗的不仅是金钱,同时也将耗费其大量的时间。与此同时,他又通过当当网内部员工了解到当当网货款结算紧缩的消息,他非常担心法院判决之后当当网无力支付这笔费用,无奈之下只能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申请保全,通过自身房产抵押,冻结了当当网200万资金。而最近,当他再次联络李国庆时,李国庆则表示“你有什么事情请找我律师!”

由于本案件涉及到开曼群岛的注册公司,国外送达有可能使这个案子到明年才有可能正式开庭审理,而当当也正是利用这个法律规定,不予正面配合。主审法官为了使这个没有悬念的案子尽快终结,在被告人的配合下,亲自前往当当所在的安定门三利大厦等候了4个多小时,堵住了当当国外母公司的负责人余渝,顺利的将传票送达,本来只能等国外送达的才能开庭的案子,终于峰回路转了,在主审法官的努力下,可以于2009年11月25日开庭了。后续判决会在庭审结束后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