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获悉,雅虎搜索引擎因被指助推不正当竞争,被“桔子酒店”公司告诸北京朝阳法院。
据桔子酒店管理 (中国)有限责任公司称,其是从事酒店经营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在全国一线城市的分店,其字号均为“桔子酒店”,相关的酒店招牌、宣传单、广告等内外宣传展示,也全部用“桔子酒店”字样标示经营者主体。
“桔子酒店”起诉称,2009年3月4日,其公司在雅虎网站的搜索引擎中发现,格林豪泰酒店(中国)有限责任公司擅自使用 “桔子酒店”的名称,进行捏造散布虚伪事实、片面对比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如顶端标题显示“定桔子酒店不如来格林豪泰酒店”等字样,点击“桔子酒店”进入的则是格林豪泰酒店公司的网站等。北京阿里巴巴公司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盈利为目的协助格林豪泰酒店公司在雅虎网站直接提供上述虚假信息,其行为已经超出了传统搜索引擎服务的范畴,属于共同侵权。
“桔子酒店”认为,格林豪泰酒店公司与阿里巴巴公司的行为已构成不正当竞争。这两公司以“桔子酒店99.8元商务房”的醒目标题的进行广告推广,系擅用“桔子酒店”企业名称,以使消费者混淆或误解。据此,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格林豪泰酒店、阿里巴巴公司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消除影响,同时赔偿损失10.7万元。
目前,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已受理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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