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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视网否认向个人提供个性化域名业务

互诺科技:2009-12-24 13:43     阅读数:       标签:

  核心提示:近日有网友质疑乐视网“个人TV”业务有违规之嫌,今日乐视网对此事进行澄清并否认提供向个人提供个性化域名申请服务。

  12月24日,乐视网否认向个人提供个性化域名申请服务,“个人TV”注册用户域名均属于乐视网的二级域名。

  近日有网友质疑乐视网“个人TV”业务有违规之嫌。首先,乐视网向没有许可证的个人提供建立个人电视台的技术服务,并推广没有进行域名备案的个人电视台均属于违规行为。 其次,个人电视台从事的所谓个人电视台业务也违反了广电的强制性法规定。

  附1:有关规定

  据《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第23条规定:“向未持有《许可证》或备案的单位提供代收费及信号传输、服务器托管等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有关的服务的,由县级以上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可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同时,可对其主要出资者和经营者予以警告,可并处2万元以下罚款。”                      

  据《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第7条:未按照本规定取得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颁发的《许可证》或履行备案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第24条:对于擅自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个人或单位,由县级以上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可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根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据国务院令第292号《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规定,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未取得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的,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否则就属于违法行为。由于个人电视台视频播放前有大量的插播广告和商业信息,因此属于经营性网站,必须获得通信管理局的许可才可以提供服务。  

  附2:乐视网就或遭广电处罚一事郑重声明

  近日,乐视网发现有网友用匿名的形式在DONEWS论坛发表题为“乐视网因个人TV业务,或遭广电处罚”一贴,因其贴发表内容与事实不符,严重影响了乐视网的声誉,特此郑重向各大媒体及广大网友对此事做出严正声明。

  声明如下:

  乐视网自成立之初,一直坚持发展正版视频。5年来,乐视网不惜时间与成本代价,始终奋力引导一个完善、健康的网络视频环境,积极响应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努力与兄弟网站及相关产业链一同,共创互联网行业的春天。

  针对匿名网友在DONEWS论坛发表的题为“乐视网因个人TV业务,或遭广电处罚”一贴,乐视网特此做出严正声明:

  一:乐视网拥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二:乐视网从未向“个人电台”提供过个性化的域名申请服务。“个人电台”注册用户的域名均在乐视网域名下,属于乐视网的二级域名。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09-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