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今日上午,记者从重庆市开县人民法院获悉,开县法院公开对一涉及创办黄色网站男子作出一审判决。 因其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
今日上午,记者从重庆市开县人民法院获悉,开县法院公开对一涉及创办黄色网站男子作出一审判决。 因其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今年4月,开县临江镇毛垭村的被告人赵兵在网吧上网时看到开办黄色网站投入少,赚钱快,足不出户即可得到丰厚利润,便动起了邪念。他先是买了电脑,在自己家中申请了互联网宽带,并用500元购买了手机WAP网站代码和网站域名,用100元租用了服务器空间,申请的网站域名为“wap.26wang.com”,服务器IP地址是98.126.41.10。之后,他将其他黄色网站上下载的淫秽图片和小说上传到自己开办的淫秽网站上,供手机上网用户浏览,并在其开办的淫秽网站上发布广告,从广告商处获得利润。2009年4月至6月期间,被告人赵兵在互联网上共传播淫秽物品482件(其中淫秽图片325张,淫秽小说157篇),并将网站分为“天天更新淫图区”和“天天更新淫书区”两个部分,并将“图片” 、“小说”进行了保存并刻录到CD光盘中。在此期间,赵兵从广告商处共获利约800元。
开县法院经过一审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赵兵以牟利为目的,传播淫秽物品,其行为已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遂对其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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